[苗栗縣] 108年度苗栗縣11月狂犬病疫苗巡迴注射

  • 2019/10/30 下午 11:13:09

為擴大惠民便民措施,自108年6月起,於動物保護防疫所1樓櫃台「疫苗注射晶片登記專區」,辦理犬貓狂犬病疫苗施打及晶片植入登記;上班日的週一、三、五下午1時至下午4時,其餘時間則另因公務繁忙無受理。

收費標準:

項目

費用

晶片成本植入費

每隻300元

寵物登記費

結紮0元、未結紮100元

狂犬病疫苗注射費

每隻100元

       另外,免費18鄉鎮市下鄉巡迴狂犬病疫苗及晶片植入注射場次如下: 疫苗注射活動現場不限制國籍、縣市別、各鄉鎮市民攜帶身分證皆可現場排隊參加,更多相關巡迴時間地點將於動物保護防疫所網站陸續更新中。

11月7日

11月12日

11月13日

11月14日

11月19日

11月21日

11月23日

11月26日

11月28日

上午0930-1200

上午0900-1200

上午0900-1200

上午0900-1200

上午0900-1130

上午0900-1200

上午0930-1200

上午0900-1200

上午0900-1200

南庄鄉

頭份市

頭份市

三灣鄉

竹南鎮

後龍鎮

苑裡鎮

獅潭鄉

西湖鄉

鄉公所

市公所清潔隊旁停車棚

市公所清潔隊旁停車棚

鄉公所

公所大門口左側

大山里受天宮

三里活動中心

和興村五文宮

下埔社區活動中心

  防範狂犬病「二不一要」
謹記「二不一要」原則,全民一起做防疫:

(1) 不棄養家中寵物:家中寵物只要每年施打一次疫苗即可免於罹患狂犬病,不需要棄養家中的一分子,造成流浪犬貓在街頭流竄。

(2) 不接觸、捕捉及飼養野生動物:不飼養來源不明的野生動物;於發現死亡食肉目野生動物時,協助通報所轄動物防疫機關或鄉鎮公所派員處理。

(3) 要每年主動為家中飼養犬貓施打動物用狂犬病疫苗: 家中飼養之犬、貓於三至六月齡時應注射第一劑狂犬病疫苗,以後每年定期補強注射,自疫區輸入之犬、貓一定要嚴格執行隔離檢疫與狂犬病預防注射,以保障動物健康。

    縣長徐耀昌也再次提醒大家,依「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」第13條規定飼主須為3月齡以上犬貓每年1次定期施打動物狂犬病疫苗,違者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,且「動物保護法」規定飼主須為犬貓隻植入晶片登記,免經勸導可處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下罰鍰,另「動物保護法」規定飼主須為犬貓隻絕育,免經勸導可處新台幣25萬元以下罰鍰,請各飼主密切配合以免受罰。

連絡人: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保護收容課 蘇技士 連絡電話:037-320049 分機207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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